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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西螺鎮長廖秉輝致廖溫正西螺鄉鎮(區)(市)公所處理出租人私有耕地租約案核定應與承租人續訂租約通知書藏品圖,第1張

圖檔授權標示:


西螺鎮長廖秉輝致廖溫正西螺鄉鎮(區)(市)公所處理出租人私有耕地租約案核定應與承租人續訂租約通知書

廖秉輝

立契人:廖溫正,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50.5.22

長:27 x 寬:10 (cm)

880495-001 西螺鄉鎮(區)(市)公所處理出租人私核定應與承租人續訂租約通知書 有耕地租約案 發文日期50.5.22 字號3862 查台端出租於廖玉堂耕作之西●字第41號乙張私有耕地租約內之耕地未據向本公所依法申請收回自耕而承租人已依減租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申請繼續承租經本公所呈奉雲林縣(市)(局)

購置

登錄號:19990010526

本物件為民國50(1961)年5月22日西螺鎮長廖秉輝致廖溫正西螺鄉鎮(區)(市)公所處理出租人私有耕地租約案核定應與承租人續訂租約通知書,共1張。內容記載:西螺鄉鎮公所核定應與承租人續訂租約通知書發文日期50.5.22字號3862,受文者廖溫正,出租於廖玉堂耕作之西廣字第41號私有耕地租約內之耕地未依法申請收回自耕,承租人已依減租條例第20條規定申請繼續承租經本公所呈奉雲林縣(市)(局)政府雲府地權字第16068號令核定依照減租條例第20條第5條規定,自民國51年(1962)元月1日起至55年(1976)12月31日止續訂租約6年。物件上有「雲林縣西螺鎮公所印」半枚、「西螺鎮長廖秉輝」各1枚,「雲林」印記3處,「西螺」印記1處,「雲府地權」印記1處,共計7處。

藏品描述-授權標示: